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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人口普查╱中期人口統計旨在搜集本港的人口和社會經濟特徵,以及按地區分布的最新基準資料。

這些資料對政府在規劃和制訂政策,以及私營機構和學者在商業及研究方面,均十分重要。

objective

整體設計

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按隨機抽樣,選出全港約十分之一的住址,訪問大約三十萬個屋宇單位,搜集其住戶成員的基本人口資料及多方面的社會和經濟特徵資料。

中期人口統計和全面人口普查的最大分別,在於前者不會進行全面人口點算,它只會透過大型抽樣調查來搜集人口的詳細特徵資料,並根據適當的統計理論,從樣本結果推算全港人口數目及特徵。

overalldesign

時間

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於2016年6月30日至8月2日期間進行,為期34天。

timing

數據搜集方法

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採用多模式的數據搜集方法。

由2016年6月30日起,獲選單位的住戶可在網上或使用流動應用程式填交電子問卷。

政府統計處安排統計員於2016年7月16日至8月2日期間到訪未填交電子問卷的住戶,並以平板電腦搜集所需資料。

datacollectionmethod

人口範圍

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以「居住人口」方法,涵蓋所有符合居港人口定義的人士。


自2000年8月起,「居住人口」方法已用於編製香港的人口估計,以反映香港人口在居住和流動模式上的轉變。

populationcoverage

歷史

自1961年起,香港每十年進行一次人口普查,並在兩次人口普查之間進行一次中期人口統計。

本港曾在1961年、1971年、1981年、1991年、2001年及2011年進行人口普查,並在1966年、1976年、1986年、1996年、2006年及2016年進行中期人口統計。

history

最後修訂日期: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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