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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中期人口統計明年六月至八月期間進行

發佈日期: 2015年10月23日

政府今日(十月二十三日)在憲報刊登《普查及統計(2016年人口普查)令》,訂明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至八月二日期間進行中期人口統計。

命令是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普查及統計條例》(第316章)第9條制定。除了有關進行二零一六年中期人口統計的日期外,命令亦訂明這次中期人口統計的目的、須取得哪些人士、處所及船隻的詳情、哪些人士須提供所需的資料,以及銷毁已填寫的問卷的期限。有關命令並載有一個附表,指明受訪者須提供的資料項目。

政府發言人表示:「根據慣例,香港每十年進行一次人口普查,並在兩次人口普查之間進行一次中期人口統計,目的是搜集有關本港人口的社會和經濟特徵,以及其地區分布的最新基準資料。這些資料對政府在規劃和制訂政策,以及私營機構和學者在商業及研究方面,均十分重要。」

這次中期人口統計會訪問全港約十分之一的住戶,並採用多模式的資料搜集方法。由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起,獲選單位的受訪者可在網上或使用流動應用程式填交電子問卷。政府統計處會安排統計員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二日期間到訪未填交電子問卷的住戶,以平板電腦搜集所需資料。

政府發言人補充:「一如以往,我們會採用嚴格的程序,確保所有在中期人口統計中搜集得的個別住戶及個別人士的資料均獲保密處理,以保障私隱。」所有已填寫的問卷(包括紙張問卷和電子問卷)將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或之前銷毁。

在完成實施有關命令的立法程序後,政府統計處會就二零一六年中期人口統計的詳細安排作進一步宣傳。

有關命令將於下星期三(十月二十八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最後修訂日期: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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